2016年“百悦兰棠”黑龙江省幼儿美术作品大赛启事
一、大赛意义:
美术教育是中、小学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对陶冶孩子的道德情操,提高孩子的艺术素养和创造能力,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,促进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美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,检验中、小学,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实施素质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,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少儿美术教育事业,特举办2016年“百悦兰棠”黑龙江省幼儿美术作品大赛。
二、主办单位:
“百悦兰棠” 黑龙江省幼儿美术作品大赛组委会
三、支持单位:
黑龙江省电视台、黑龙江省广播电台、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、黑龙江省美协、黑龙江省书协、黑龙江省新华书店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
四、大赛主题(下列题目任选其一):
1.美丽家乡哈尔滨;
2.我爱哈尔滨(或哈尔滨的某一地名、建筑名、景点名)。
五、大赛项目:
1.美术作品:各种形式的绘画和艺术造型均可。如:中国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、素描、速写、蜡笔画、版画、综合绘画、卡通画、钢笔画、漫画、等(各种泥塑、陶艺、纸工和其他形式的手工或小工艺品制作因不便寄送,可以拍成照片参赛)。
2.书法作品: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。如:毛笔书法、美术字及用钢笔、铅笔、圆珠笔、水彩笔等工具书写的书法作品。
六、参赛对象:
黑龙江省全省范围内的幼儿园儿童。
七、参赛时间:
1.发起时间:
2.征稿时间:
3.投稿时间:
4.评稿时间:
5.评奖时间:
6.出版时间:
八、活动细则:
1.请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,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所在幼儿园、指导教师、家长联系方式。
2.作品尺寸不限,以能够将作品平展地夹入纸箱板中间封好寄送为宜。“登统卡”与“参赛作品”放在一起一同寄给大赛组委会。
3.严禁抄袭,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4.请将辅导教师姓名标注到参赛作品登统表中“辅导教师”一栏中,以确保在学生获奖证书上正确打印辅导教师姓名。
5.集体、个人自愿参加。
6.为方便核对和避免差错,务请参赛同学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参赛作品正面或背面适宜位置,另请附小作者个人信息、照片以便我们将优秀小作者于网页公布宣传。
九、注意事项:
1.每名参赛者仅限创作一篇作品。
2.征文务必从指定题目中选作,并用下发的统一登记卡填写清楚,注明姓名、省(市)、区县、学校、班级、邮编(有指导教师也请注明)。
3.绘画作品不超过40×60厘米(四开大小),表现形式不限。
4.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,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。
5.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。
6.来稿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真实作品,不得抄袭;如发现抄袭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如评奖后发现,将取消荣誉证书,并向作者所在学校或在报纸上公开批评;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,不得参赛。
7.参赛作品一律不退,未获奖者不另发通知。
8.凡来稿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(包括展出,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,如网站、海报、出版物等),不另付稿酬。
十、大赛表彰:
1.为鼓励优秀作品,分组设立本次大赛绘画及书法作品的优秀奖100篇、佳作奖100篇、纪念奖400篇,上述作品均收录在《“百悦兰棠”黑龙江省幼儿美术大赛作品集》,在全国市场公开出版发行。
2.为获奖小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(由赞助单位友情提供)。
3.设指导教师一、二等奖。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,向优秀组织者颁发工作先进集体奖。
4.在2016年9月举行本次大赛的颁奖典礼。黑龙江省电视台、哈尔滨市电视台直播或录播播出。
十一、组织机构:
本次活动的执行机构是“百悦兰棠”少儿美术作品大赛组委会;
联系人:吴老师 孙老师
投稿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0号513室
大赛网址:www.baiyuelantang.com
联系电话:0451-82280145
移动手机:18746007537 13654552218
联系Q Q:2025267586 34039985
投稿邮箱:baiyuelantang@126.com
参加本次大赛的集体或个人,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咨询。
“百悦兰棠”黑龙江少儿原创作品大赛组织委员会
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五日